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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住院有保障,大病生育可补助
——医保部门解读居民医保政策

作者: 武霈 来源: 牡丹晚报 发表时间: 2025-11-12 10:21

目前,正值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。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,日前,医保部门进行了政策解读。

我市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。根据国家统一政策,2026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与上年度保持一致,我市仍保持每人400元/年,这是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。同时,财政对居民医保的人均补助标准每年不低于700元。

参保居民只要正常缴纳居民医保费,即可享受下列医保待遇:

(一)普通门诊统筹待遇。不设起付线,报销比例50%(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5%),年度累计支付限额200元。

(二)高血压和糖尿病“两病”门诊用药保障待遇。二级以下门诊用药不设起付线,报销比例75%,一个医疗年度内,“两病”中一个病种的封顶线为300元,“两病”合并及使用胰岛素的封顶线为600元。

(三)门诊慢特病待遇。甲类门诊慢特病31种,报销比例65%,年封顶线1500元(其中肺结核、肺外其他部位结核、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、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、肝硬化5种病种封顶4000元);乙类门诊慢特病30种,报销比例70%(其中组织或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、尿毒症透析治疗、血友病3种报销比例调整为75%),根据病种设置了5000元、1万元、5万元、15万元的封顶线。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为: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、二级医疗机构600元、三级医疗机构700元。

(四)住院待遇。起付线:一、二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200元、700元、1000元,第二次住院分别降低100元,第三次住院不设起付线。报销比例:起付线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,一、二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85%、75%、60%。公立基层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为100元、第二次不设起付线,报销比例为90%。一个医疗年度内,参保居民门诊统筹待遇和住院待遇合并计算,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。

参保居民在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同时,可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。

(一)起付线:14000元。(二)报销比例: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4000元(含)以上、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%补偿;10万元(含)以上、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5%补偿;20万元(含)以上、3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70%补偿;30万元(含)以上的部分给予75%补偿。(三)封顶线:40万元/年。

参保居民的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助:一孩、二孩、三孩及以上限额补助标准分别为顺产500元、1500元、3000元;难产1000元、1700元、3200元;剖宫产1500元、2000元、3500元;因怀孕、生育引发的疾病,需住院治疗的按普通住院医疗待遇政策执行。

记者 武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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